关于组织开展全市学校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检查的通知
信息来源:成都市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 发布日期:2015-9-2 浏览次数:3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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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

                成教技发〔2015〕45号

 

 

成都市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

关于组织开展全市学校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检查的通知

 

各区(市)县教仪电教站(馆),成都高新区、天府新区成都片区社会事业局,市直属(直管)学校:

      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5年秋季开学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川教函【2015】514号)、《关于开展我市学校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成教技发【2015】43号)要求,决定在9月30日前,对我市中小学校开展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的工作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现将检查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组织方式

       在学校自查自纠、区(市)县拉网式检查的基础上,市技装中心组织相关科室按原定对口联系区(市)县的安排,成立检查小组,对各区(市)县所有中小学校(包括职业高中)进行随机检查,实现专项整治工作检查满覆盖。抽查学校以高中为重点。

组号

中心

领导

科室

科室

联系电话

检查区县及市属学校

1

张庆

电教信息科

86137266

高新、金堂

2

史强

资助中心

86134527

金牛、青白江

3

罗虹

设备科

86143761

锦江、邛崃、

市直属(直管)学校

4

培训科

86153945

郫县、都江堰

5

廖代言

网站

86113019

武侯、崇州

6

研究室

86134132

成华、彭州

7

房管科

86125910

新都、大邑

8

蒋晓明

办公室

86153184

天府新区、双流、

蒲江

9

谢国弟

数据统计科

86137975

龙泉驿、温江

10

计财科

86144596

青羊、新津

 

      各区(市)县、市直属(直管)学校与对口联系科室确定具体的检查时间,并报市技装中心设备科金红老师,电话:86143761。

       二、检查重点内容

       1.查账目登记

       对学校实验室的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包括剧毒、有放射性物品等)采购入库、保管领用(销毁)的账目情况进行检查。对帐、物逐一对照,做到帐物相符。

       2.查存放状况

       检查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和存放地点的安全情况。危险化学药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应按要求分类、科学存放。药品贮藏室应通风、避光。危险化学药品应存放在专用有毒药品柜或有毒药品贮藏室,实行“双人双锁”管理,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

       3.查领用手续

       检查危险化学药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的购入、保管、领用的手续和程序,各环节的签字手续及登记情况。

      4.查制度落实

     检查学校和相关人员对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

      5.在检查过程中,一旦发现问题,应责令其立即整改,并做好情况记录。确保责任落实到位、排查检查到位、隐患整改落实到位。

 

 

成都市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

  2015年9月2日

成都市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办公室      2015年9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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