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执行办公室
成执行办〔2015〕第 03号
关于转发四川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执行
办公室《做好四川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
提升工程实施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市)县教育局,成都高新区、天府新区成都片区社会事业局,市直属(直管)学校(单位):
根据《做好四川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实施工作的通知》(执行办〔2015〕第03号)要求,为做好项目实施工作,现将《做好四川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实施工作的通知》(执行办〔2015〕第03号)转发你们,请认真按照要求,积极组织本区(市)县项目培训。
按照成都市教育局《成都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2015】-67)要求,还没有报 “成都市区(市)县2015-2017年培训任务计划表”(附件3)的区(市)县,请于9月3日下班前报市执行办。
附件:《做好四川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实施工作的通知》(执行办〔2015〕第03号)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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