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纪委就治理“微腐败”工作暂行办法继续征求意见
信息来源:成都市纪委 发布日期:2017-11-17 浏览次数:4086
字号【    


成都市纪委召开征求《成都市治理“微腐败”工作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座谈会

为推动多元化组合式治理“微腐败”工作常态长效开展,11月15日上午,市纪委在召开了专家学者座谈会基础上,又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邀请了部分市级部门党组书记、乡镇(街道)党委书记、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及市属国有企业、学校、医院、基层站所的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区(市)县纪委、市级部门纪检组、乡镇(街道)纪委主要负责人代表等近20名同志,就市纪委起草的《成都市治理“微腐败”工作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和建议。

座谈会上,市纪委有关负责同志就《办法》的制定背景、目的及相关修改过程等向与参会人员作了简要说明,对内容进行了重点讲解,表示此次邀请各位同志来开这个座谈会,就是要当面倾听大家的意见和建议,凝聚大家的智慧,把《办法》修改的更好、更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参会人员一致认为,成都市出台这个《办法》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一项创新性工作,进一步厘清了各级党组织职责,规范了基层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体系,为进一步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全面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提供了工作指南。座谈会上,参会人员结合各自工作岗位,畅所欲言,在主体与职责、治理的具体措施、有效的工作机制、《办法》如何更好落地落实落细等方面提出了很多具有建设性、实用性的意见和建议。

市水务局党组书记、局长阳昌寿同志指出,“这个《办法》总体上把各个主体,所承担的职责都进行了清晰的明确,很有针对性、操作性”;双流区委常委、纪委书记杨云芬同志表示,“通过《办法》把专项治理过程中的经验进行总结,固化下来,更好的有效推行,这是十分有必要的工作”;彭州市委常委、纪委书记顾文辉书记提出,“此暂行办法是一项非常有利的探索,是成都市纪委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生动体现,对促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具有较强的操作性和实践性。”;龙泉驿区柏合镇党委书记刘毅建议,“在治理对象上要纵向到底将居民小组纳入其中,治理主体上可以根据即将进行的监察体制改革进行调整”;兴城集团润锦城公司党支部书记胡勇同志提出,“《办法》中可以更多的体现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这个准则,在这个框架下来探索治理办法”;成都七中高新校区校长胡霞建议,“‘微腐败’的治理重点在‘微’,核心在机制,关键在惩防结合。希望把教育作为一个重点,加入廉洁文化进校园的相关内容,教育关乎整个社会机理。”

在认真听取各位人员的建议发言后,会议提出,首先对与会人员认真研究《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建言献策表示衷心感谢,指出所提意见和建议中肯,体现了对治理“微腐败”工作的负责态度,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同时要求市纪委相关起草同志要更多的站在基层的角度思考问题,认真研究、分析、吸纳科学合理的意见建议,做到在内容上实事求是、在文字上精益求精,把《办法》改得更好,确保《办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着力推动长效机制建设,让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这项工作成为常态长效的工作。


上一篇:成都市纪委:以创建全国文明单位为契机 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纪检铁军
下一篇:市纪委就《成都市治理"微腐败"工作暂行办法》征求意见

联系我们

(电话)028-86133248 接听时段:工作日9:00-12:00;13:00-17:00(寒暑假除外)

(邮件)bgs@cdjzs.com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同兴路2号

川公网安备 51010602002544号

蜀ICP备09003940号-11

川教JG-20120011

主办单位:成都市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

系统提示
请填写关键词!
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