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教仪电教馆(站)、市直属(直管)学校:
按照《四川省电化教育馆 四川教育电视台关于举办第八届四川省中小学校园电视奖评选活动的通知》(川教馆〔2013〕3号;下简称《通知》)要求,为积极配合此次活动,现将成都市组织参评有关工作要求及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奖项设置、参评办法和制作标准
具体内容详见《四川省电化教育馆四川教育电视台关于举办第八届四川省中小学校园电视奖评选活动的通知》(川教馆〔2013〕3号)(附件1)有关要求。
二、作品报送
(一)各参评学校和个人须按《通知》要求制作参赛作品,向成都市电教馆报送以下参赛材料:
1、《四川省中小学校园电视评选申请报名表》,盖章。报名表请下载附件2。
2、各参评作品(校园影视节目、论文、校园电视台)均须以光盘方式提供电子文档,由市电教馆通过四川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中小学校园电视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并统一报送光盘材料。
(1)参评论文另需提供一份纸制打印文档,盖章;
(2)参评视频类作品光盘除提供MPG或WMV格式外,还必须同时提供F4V格式。作品时长及F4V格式制作标准等按附件1相关要求严格执行。F4V视频格式转换工具下载附件3(该软件与《通知》为同一转换工具)。
(二)同一学校可参加多项目评选。同一视频作品不得参加校园影视节目项中的多个类别评选。
三、工作要求
(一)报送时间
各区(市)县在2013年4月30日(五)17:00前,将辖区学校参评作品及相关报送材料归集后,以学校为单位,统一上报市电教馆。市直属(直管)学校直接上报市电教馆。
(二)材料封装
1、作品光盘应选用介质品质好,单片盘+硬塑外壳方式报送。硬塑外壳封面应明确标明参赛学校、作品名称、参赛类别等基本要素。
2、若同一学校有多类参赛作品的,应将全部参赛作品光盘和相应的申报材料(如《申报表》、纸制论文)等合袋报送。
(三)参赛费用
各参赛学校和个人应按《通知》要求,在2013年5月10前,向四川教育电视台交纳参评费。
(四)报送作品、资料等须真实、合法、有效,市电教馆不承担由此引发的任何法律责任及纠纷。
四、交流共享
参赛作品作为市域交流共享资源,省级评选结果公布后,市电教馆将在“成都教育网络电视台(tv.cdedu.com)”相关栏目中展播和发布,作品版权仍属原单位。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报送地址:成都市电教馆(文庙西街四号,512室)
联系人:晁颖(教育网站;028-86114669)
附件:
1.《四川省电化教育馆四川教育电视台关于举办第八届四川省中小学校园电视奖评选活动的通知》(川教馆〔2013〕3号)
2.《四川省中小学校园电视评选申请报名表》
3.F4V视频格式转换工具
成都市电化教育馆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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