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届四川省中小学校园电视评选活动组织参赛补充通知
信息来源:成都市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 发布日期:2016-3-30 浏览次数:3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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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届四川省中小学校园电视评选活动组织参赛补充通知


各区(市)县教仪电教馆(站)、装备中心,市直属(直管)学校:
        接四川省电化教育馆通知,现将第十一届四川省中小学校园电视评选活动组织参赛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四川省电化教育馆  四川教育电视台关于举办第十一届四川省中小学校园电视评选活动的通知》文号以川教馆函〔2016〕2号为准。
        二、参赛学校交纳参评费用时,请务必完整、准确写明学校正式名称,不得简写、缩写等。
        特此通知。
        附件:四川省电化教育馆 四川教育电视台关于举办第十一届四川省中小学校园电视评选活动的通知(川教馆函〔2016〕2号)


成都市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
2016年3月30日



川教馆函〔2016〕2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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