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教技发[2011]28号 签发人:刘晓平
关于举办2011年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班的通知
市直属学校、相关区县教育局:
根据《教育部关于实施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的通知》(教师[2005]5号)和《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标准(试行)〉的通知》(教师[2004]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从2011年起,开展我市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通过培训,全面提高教师教育技术应用能力,促进技术在教学中的有效运用,提升教师教育教学能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及目标
1、主要内容:从成都市中小学教师实际需求和特征出发,以国家指定的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培训初级教程为基础,以教学设计为核心,以提高教育技术课堂教学能力为目的,以各学科培训拓展资源包为补充,以形成实际教学案例为成果,围绕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整合研究开展教学实践,有着针对性的开展培训。
本次培训使用国家审定通过的《教育技术培训教程(教学人员·初级)》(何克抗主编)。
2、培训目标:通过培训达到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初级标准。
二、培训对象及名额分配
(一)培训人员:
1、市直属学校学科教师。
2、部分区县学科教师。主要从国家级、省级示范性高中及省级现代教育技术示范校的骨干教师中遴选。
(二)培训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必须是具有一线学科教学经历、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
2、具有计算机多媒体网络教室环境下的教学应用能力和一定的课堂教学设计经验并具有多媒体课件制作能力(不宜选派计算机专业教师、计算机教室专职管理人员、网络管理人员、维护人员)。
3、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身体健康。
4、未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
(三)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1、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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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内容 |
地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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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0-11:00 |
报到 |
川师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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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12:00 |
开学典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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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0-17:30 |
上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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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2-15日 |
08:30-11:45 14:30-16:30 |
上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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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0-17:30 |
结业典礼 | |
2、地点:
地点:四川师范大学新松苑。(成都市锦江区静安路5号。交通路线:自各长途车站乘车至天府广场,转乘38路至四川师大南大门;自火车北站乘55路至春熙路,转乘56路或38路至四川师大南大门;)。
四、培训经费
本次培训由市教育局安排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培训费、教材费、场租和平台设备费等,以及参培教师学习期间的食宿、上机等费。培训教师的交通费回任职学校报销。
五、有关要求
1、要精心组织、严格管理。按照过程性评价原则,对参加人员进行考核,合格者颁发培训结业证书,并计入继续教育规范培训50学时。
2、要认真做好参训教师的选送和报名工作。各学校、教育局于
联系人:杨凌然,电话86153945,电子邮箱:jzs_pxk@cdedu.gov.cn
附件:1、《成都市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名额分配表
2、《成都市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报名表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教育技术 培训 通知
成都市教育技术装备管理所 2011年6月21日印发
(共印6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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