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6年成都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市级培训的通知
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社会事业局,各区(市)县教育局,市属高校、直属(管)学校(单位):
根据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川教函〔2014〕468号)和成都市教育局《成都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2015〕-67)精神,组织2016年成都市中小学教师参加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市级培训的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和目标
(一)培训对象:全市中小学(含幼儿园)各学科教师。(具体名额见附件2)。已参加过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的老师不再重复选派。
(二)培训目标:完成全市12535名学科教师培训,帮助教师提高信息技术在学科教学中的应用能力,满足教师应用信息技术优化课堂教学,转变学习方式的需要。结合参训教师教学需要,解决实际问题,生成积累一批高质量的应用成果。训后能带动相关学科的网络研修和校本研修。
(三)培训学时:网络学习不少于50学时;集中培训2天,16学时。
依据《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标准》、《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课程标准》和《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测评指南》,以提高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为核心,以应用技术优化课堂教学、应用技术转变学习方式和促进教师专业发展为重点,围绕各培训项目的具体目标任务和要求设置培训课程内容。
从需求出发,突出实践导向,采取网络学习为主、集中培训为辅的方式,现场观摩与操作体验相结合、专题辅导与互动研讨相结合、案例剖析与经验分享相结合。
三、培训具体安排和要求
(一)各区(市)县教育局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统筹安排。严格按照培训目标任务和培训对象要求,认真遴选参训人员。各级管理员9月10日前根据市级培训名额分配及集中培训安排表(附件2),在四川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http://scnlts.scedu.com.cn/)管理平台中落实参培教师。
(二)为保障培训顺利实施,组织召开2016年成都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市级培训工作部署会。
时间:待定
地点:成都市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六楼会议室(文庙西街4号)
参会人员:1、天府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成华区、武侯区、双流县、新都区、大邑县、蒲江县、新津县、金堂县、都江堰市的教师能力提升项目办负责人和管理员。
2、市直属(直管)学校(单位)教师培训负责人。
四、培训经费
培训期间参训人员培训费、伙食补贴和资料费由市级专项经费统筹解决,往返交通费、住宿费回所在单位报销。
联系人:李霞、曾瑜 联系电话:028-86153945
电子邮箱:jzs_pxk@cdedu.gov.cn
附件:1. 2016年市级培训项目培训机构名单
2. 2016年市级培训名额分配及集中培训安排表
3. 2016年市级培训直属(直管)学校(单位)名额
分配表
成都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执行办公室
2016年8月8日
成都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执行办公室2016年8月8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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