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信息网络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成教技发〔2013〕7号
各区(市)县教育局、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市直属(直管)学校(单位):
 为加强我市教育信息网络安全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提高安全管理和技术防范水平,根据公安部、人事部《关于开展信息网络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公信安[2006]526号)有关要求和2013年成都市教育技术装备工作要点,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信息网络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区(市)县教育事业单位、公办幼儿园、中小学、职业学校和直管民办学校,上述学校(单位)需选派至少1名具体负责本单位信息网络安全管理的责任人或网络管理人员(含原已取得安全员培训证书且超过4年的)参加培训。
 二、培训要求
 (一)各区(市)县须在2013年11月30日前按通知要求完成全员培训,须保证参培人员“信息网络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合格率100%。
 (二)信息网络安全继续教育培训涉及的国家信息网络安全法律法规知识、信息安全管理技术发展动态、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等内容授课以及“信息网络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远程考试等由成都计算机安全学会负责,授课时间为1天,培训内容详见附件1。
 各区(市)县要作好与成都计算机安全学会的联系和配合,可将信息网络安全继续教育作为单项培训或将之纳入学校网管员综合培训相关课时组成内容,制定培训计划,认真开展培训工作。
 三、培训方式
 信息网络安全继续教育培训采用现场集中授课,各区(市)县具体的培训批次、培训时间及地点等由各区(市)县自行组织和安排。培训场地需具备集中面授所需音响、投影等条件,网络远程考试须保证每参培学员有1个考试计算机位。市直属(直管)学校(单位)培训安排,由成都市教育技术装备管理所另行通知。
 请各单位认真填写《拟培计划表》(见附件2),在2013年3月15日(五)17:00前,以电子邮件方式上报市技装所(fqfuqiang@cdedu.com)。
 四、继续教育学时证明
 各区(市)县在培训结束后,可将培训通知(含培训内容)、学员签到册(至少包含姓名、单位、承担学科、联系方式)等文本资料一并上报成都市现代教育技术培训中心(市技装所培训科),由中心依据凭证材料认定并颁发学员继续教育学时证明。
 五、《信息网络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信息网络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是进一步规范我市学校网管员管理,实现持证上岗的必备条件之一。培训教材、考试、证书制作等费用由各参培单位承担,为400.00元/人。学员报名时需提供两张、两寸彩照及一张身份证复印件,报名时由成都计算机安全学会出具正式票据,培训完成并考试合格后,由四川省信息网络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办公室颁发证书。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信息网络安全继续教育培训:
 市技装所教育网站:付强(028-86113019)。
 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袁琦(028-86407100)。
 成都计算机安全学会:邓开旭(028-86758181;13982202878;青羊区西玉龙街210号1404室)。
 (二)继续教育学时证明:
 市技装所培训科:028-86153945。
 特此通知。
 附件:
 1.信息网络安全继续教育现场集中授课内容
 2.拟培计划表
成都市教育技术装备管理所
2013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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