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育信息化工作专项督导的通知
信息来源:成都市教育技术装备管理所 发布日期:2014-8-19 浏览次数:3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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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县电教馆(站)、高新区社会事业局教育处、天府新区成都片区社会事业局: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教育信息化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督促各地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加快发展农村教育,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学质量。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和教育信息化工作专项督导的通知》(川教督办[2014]11号)的要求,进一步落实教育信息化专项督导工作,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教育信息化专项督导的目的

查清各区(市)县教育信息化工作落实情况,推进我市教育信化建设进程。

二、教育信息化专项督导的内容

1、各区(市)县贯彻落实 “三通两平台”工作情况,推进“3211”建设计划(三通工程、两个平台、一批试点、一批基地)情况。

(1)是否有专题研究贯彻落实省政府、市教育局会议精神;(2)是否召开相应专门工作会议全面部署教育信息化工作;(3)是否落实国家、省、市、区四级试点校工作。

2、教育信息化发展规划制定情况。

(1)是否制定了教育信息化发展规划;(2)是否有相应的配套政策。

3、完善组织管理体系的建设情况。

(1)是否成立教育信息化推进工作政府部门协调机构;(2)教育行政部门是否成立了教育信息化领导小组,是否设立“教育信息化推进办公室”,明确相应职责;(3)是否建立健全有效的统筹协调管理工作机制。

 4、教育信息化经费保障投入情况。

(1)是否制定教育信息化经费投入政策、有何举措;(2)近两年(2013、2014年)教育信息化经费投入情况。

三、教育信息化专项督导安排

(一)督导时间

2014年8月

(二)工作方式

督导检查组深入各县和学校,了解掌握当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育信息化工作的实际情况。各区(市)县随机检查6所以上学校(含寄宿制学校或村小)。检查组发现的问题及时向被检查单位提出,并要求限期整改。

(三)上报材料

请各区(市)县完成本区域教育信息化工作总结,落实四级试点校工作,并于2014年8月20日上午12::00前将工作总结与试点校名单(见附件)报成都市教育技术装备管理所。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倪宏 、邓静     邮箱:2237528802@qq.com

 联系电话:028-86154443   028-86137266

 特此通知。

附件: 成都市试点校名单统计表

                  

                                                      成都市教育技术装备管理所

                                                                2014年8月19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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