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教育技术装备管理所文件
成教技发〔2006〕37号      签发人:蒋旭明
关于做好我市2006年实验操作考试考生报名考试收费
及上缴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县教仪电教站(馆)、各区(市)县招生办公室:
 根据《关于做好我市2006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报名考试收费及上缴工作的通知》(成招办[2006]20号)和《转发省物价局 省财政厅关于规范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报名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成价费[2006]41号)文件精神,现结合我市2006年实验操作考试各种实际情况,就实验操作考试考生报名考试收费及上缴工作具体执行中的有关问题通知于后,请遵照执行。
 一、实验操作考试考生报名考试费的收取:
 按照省、市有关部门的相关文件要求,实验操作考试考生报名考试费(每生12元)由各区(市)县招办统一收取。
 二、实验操作考试考生报名考试费的上缴:
 1、城区按市直属中学考生、在区招办报名的往届考生和外地回城考生人数全额上缴市招办,市招办缴存财政专户后,由市财政局直接核拨给市技装所。
 2、城区区属中学和郊区(市)县按考生人数全额转缴各区(市)县教仪电教站(馆)。实验操作考试考生报名考试费的留用及上缴市技装所按以下标准执行。
 (1)、每生3元上缴市技装所(其中,每生每科1.0元由市技装所用于报名、命题、制卷、培训、巡考、登分统计等工作,每生每科0.5元上交省教育厅装备处。)
 (2)、各区(市)县教仪电教站(馆)按每生9元标准留用,用于报名、学校组织考试、培训、巡考、登分统计等工作。
 3、应缴市技装所的费用请各区(市)县教仪电教站(馆)于8月31日前缴清。
 三、各区(市)县教仪电教站(馆)在交费时应同时上报享受免费的贫困考生名单,名单应包括考生姓名、中考报名号、毕业学校、免费原因等内容,并加盖教仪电教站(馆)公章,在缴费时扣除免费的考生人数。
 四、资金管理:考务费属于财政性资金,应严格按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支出按部门预算管理拨付使用,严禁坐收坐支、挤占截留、挪用。同时,要自觉接受物价、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成都市教育技术装备管理所      成都市大学中专招生
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〇六年七月十七日
主题词:做好  实考  收费及上缴  通知
发送:各区(市)县招生办公室、
各区(市)县教仪电教站(馆)
成都市教育技术装备管理所    2006年 7月 18日印发
(共印7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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