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天平杯”成都市第十二届优秀自制教具评选活动的通知
信息来源:成都市教育技术装备管理所 发布日期:2013-4-7 浏览次数:3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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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教技发〔201315

  

关于举办“天平杯”成都市第十二届优秀自制教具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区(市)县教仪电教站(馆)、市直属学校:

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适应教育改革与发展,激发广大师生自行设计制作教具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培养师生的创新精神和学习兴趣,展示、推广成果,决定在4月——5月上旬开展“天平杯”成都市第十二届优秀自制教具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成都市教育技术装备管理所

成都市教育学会实验室专业委员会

二、协办单位

四川天平教学仪器有限公司

三、评选办法

1、初评:由各区(市)县组织初评,推荐8——15件成果参加市上评选,市直属学校推荐2——4件参评,大型教具可用模型参评。

2、市级现场展评:所有推荐到市上的成果参加现场展评(评选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评选范围

凡在中小学(含科技活动及特教,幼教除外,以下同)教学中使用的,由教师或学生自己创造设计制作,以前未参加过省、市评选,或虽已参评但又有较大改进的自制教具,包括利用计算机采集和处理数据的教学实验装置(不含纯计算机软件及音像资料)。

五、上报要求

1、推荐的自制教具要填写《成都市第十二届优秀自制教具参评作品申报表》(见附件一)一份,市直属学校由学校审核,区(市)县学校作品由教仪电教站(馆)审核后,于201357日报技装所设备科,联系人:丁小丽,电话:86143761

2、同时将《成都市第十二届优秀自制教具参评作品汇总表》、区(市)县组织活动文件、简报、照片等资料电子版发送到设备科邮箱shebeike2000@163.com

六、奖励

1、向获奖的教具作者颁发证书。

2、对组织、推荐工作好的区(市)县、直属学校颁发组织奖。

3、促进成果推广应用,编辑《成都市优秀自制教具作品集锦》。

 

附件:1.成都市第十二届优秀自制教具参评作品申报表

     2.成都市第十二届优秀自制教具参评作品汇总表

3.成都市第十二届优秀自制教具评分表 

 

成都市教育技术装备管理所

201347

 

成都市教育技术装备管理所              201347日印发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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