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教技发〔2016〕1号 |
关于公布2015年市级实验教学示范校
复查结果的通知
各区(市)县教育局,高新区、天府新区成都片区社会事业局,各市直属(直管)学校(单位):
根据《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成都市中小学实验教学示范学校评估办法的通知》(成教技〔2003〕2号)、成都市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关于开展2015年省、市“实验教学示范校”复查工作安排的通知》(成教技发〔2015〕58号)要求,2015年11—12月,市技装中心组织相关人员通过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等方式,对2009至2010年获得“成都市中小学实验教学示范学校”称号的31所学校开展了第四批次复查评估工作。
经过严格认真的复查评估,最后共有30所学校复查合格(成都市武顺街小学缓检)。现将复查合格学校名单公布如下:
锦江区: 成都市盐道街小学(东区)、成都市三圣小学。
青羊区:成都市金沙小学。
金牛区:成都市沙湾路小学。
武侯区:成都市科技园小学、成都石室锦城外国语学校。
成华区:成都市双水小学、成都市李家沱实验小学(原成都市李家沱小学)。
天府新区:天府新区新兴小学(原双流县新兴小学)。
龙泉驿区:龙泉驿区第十一中学(原龙泉驿区十陵初级中学)、龙泉驿区第九小学校、龙泉驿区第八中学。
青白江区:青白江区城厢学校。
温江区:成都师范附属实验学校(原四川省教育学院附属实验学校)。
新都区:新都区三河小学。
彭州市:彭州市丽春中学、彭州市丽春小学、彭州市清平小学。
双流县:四川大学西航港实验小学、双流县东升二中。
郫县:郫县安德学校、郫县犀浦实验学校、郫县一中犀浦校区(原郫县第四中学)、郫县德源小学。
大邑县:大邑县晋源镇初级中学、大邑县三岔镇中心小学。
新津县:新津县万和小学、新津县顺江学校。
蒲江县:蒲江县鹤山镇初级中学、蒲江县大塘九年制学校。
成都市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
2016年1月5日
成都市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办公室 2016年1月5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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