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1年成都市实验教学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信息来源:成都市教育技术装备管理所 发布日期:2011-12-30 浏览次数:3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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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教技发〔201158

 

 

关于评选2011年成都市实验教学工作

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区(市)县教仪电教站(馆)、各市管直属学校: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实验教学建设、管理、应用工作,总结2011年实验教学建设、实验操作考试、实验教学示范校创建及复查、实验教学应用及活动开展、装备统计等实验教学战线工作,经研究,成都市教育技术装备管理所决定开展评选2011年成都市实验教学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先进单位:全市各区(市)县教仪电教站(馆)、各市管直属学校。

      2、先进个人:负责实验教学建设、管理、应用相关工作的人员及教师,包括:全市各区(市)县教仪电教站(馆)人员及所属学校相关人员及教师、各市管直属学校相关人员及教师。

      二、评选办法

     1、先进单位:由成都市技装所根据《2011年度区(市)县教育技术装备(实验教学)工作目标考核》以及2011年实验教学建设、实验操作考试、实验教学示范校创建及复查、实验教学应用及活动开展、装备统计等实验教学战线工作,以及实验教学战线工作的建设、管理、应用情况综合衡量和考评。

      2、先进个人:由全市各区(市)县教仪电教站(馆)根据2011年实验教学建设、实验操作考试、实验教学示范校创建及复查、实验教学应用及活动开展、装备统计等实验教学战线工作情况推荐表现突出、成效显著的优秀馆站工作人员及所属学校相关人员及教师,每个区(市)县推荐1—8名人员;各市管直属学校根据2011年实验教学建设、实验操作考试、实验教学应用及活动开展、装备统计等实验教学战线工作情况推荐相关人员及教师,每所市管直属学校推荐1—5名人员。成都市技装所根据推荐资料进行综合评估后确定先进个人名单。

       三、推荐要求

      被推荐的先进个人必须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责任心强,有一定的实验教学工作经验或专长,能够主动思考、及时解决在建设、管理、应用等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积极按照市、县实验教学工作要求开展相应工作,并在实验教学战线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优秀的人员。

       四、上报具体要求

      1、上报时间:请各区(市)县和各市直属学校填写好先进个人推荐表,于201215日上午1030前以电子文档形式上报成都市教育技术装备管理所设备管理科,逾期不再补报。

      2、设备管理科联系人员:白炯

       设备管理科联系电话:86147761

      设备管理科电子邮箱:shebeike2000@163.COM 

 

      附件:《2011年成都市实验教学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实验教学  先进单位  先进个人  通知

 


成都市教育技术装备管理所  &nbsp  20111230日印发

 


                                    &nbsp(共印4份)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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