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成教技发[2006]51号
关于报送《2006年现代教育技术统计报表》的通知
各区(市)县教仪电教站(馆)、各直属学校:
为落实2006年现代教育技术的装备管理情况,加强对成都市中小学现代教育技术工作的规划和指导,现决定开展2006年现代教育技术统计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统计范围
中心校及以上独立建制学校。包括中学(高中、完中、初中)、小学(中心校及以上)、九年(十二年)一贯制学校、职业中学、特教学校、民办学校。在《区(市)县统计表》中,各学校应按照以上顺序排列,并进行分类统计。
二、填报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