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教技发〔2013〕38号
成都市教育技术装备管理所关于报送“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多媒体远程教学设备项目实施进度的通知
各区(市)县教仪电教站(馆)、高新区社会事业局教育处: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报送“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教育装备类项目和多媒体远程教学设备项目实施进度的通知》(川教函【2013】415号)要求,为促进我市“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项目顺利实施,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资金效益,按期完成我市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加快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现就报送“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多媒体远程教学设备项目实施进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报送范围及内容
本次报送范围包括2010年、2011年、2012年已下达“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专项资金的多媒体远程教学设备项目,具体按《四川省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多媒体远程教学设备项目2010年-2012年项目实施进度情况统计表》(见附件)要求如实准确填报。区(市)县统计的分年汇总数必须要与市级核对的总数一致。同时,各区(市)县就本地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多媒体远程教学设备项目的整体情况(包括实施进度、存在问题、项目效益发挥及建议意见等)形成书面材料一并上报。
二、 报送单位及时间
以区(市)县为单位,务必于2013年7月9日前将本地2010年、2011年、2012年项目实施情况(包括Excel格式的附件和汇报材料),通过电子邮件和纸质两种方式报送至成都市教育技术装备管理所。
2013年项目和2010年、2011年、2012年所属项目截止6月30日前仍未完成实施任务的分别在今年9月30日和12月31日前各上报一次项目执行情况。
三、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分管领导,安排专人负责,按要求如实、准确填报相关材料,严禁虚假填报项目实施情况。
(二)加快项目计划执行进度。2010年、2011年和2012年未完成的项目计划,必须在近期全面完成;2013年的项目在资金下达后,各地要迅速组织启动项目的实施,并在今年底前全面完成实施工作。
(三)认真做好项目计划的建档工作。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是党中央、国务院促进教育公平、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战略举措,各区(市)县要高标准做好项目计划实施,并认真做好项目计划的建档工作,具体包括项目资金的划拨与管理、项目实施的招标采购、采购产品的检测验收以及项目学校登记入帐与管理等相关资料建成专档。
(四)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各区(市)县要建立实施项目计划目标考核和评价机制,加强项目计划实施监管,及时组织对辖区内项目学校进行督促检查,对未按计划要求完成项目实施工作的,要督促其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对挤占、挪用、克扣、截留项目资金,或减少本地政府投入、用项目资金平衡预算、发放人员经费、偿还债务以及疏于管理等影响项目实施的,要督促其立即整改,情节严重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近期,省教育厅和成都市教育局将组织项目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
四、 联系方式
电教信息科:郭颖
联系电话:028-86154443
邮箱:451893636 @qq.com
特此通知。
附件:《四川省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多媒体远程教学设备项目2010年—2012年项目实施进度情况统计表》
成都市教育技术装备管理所
2013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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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教育技术装备管理所 2013年6月25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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