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关于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原件审核校验的通知(最新)
信息来源:成都市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 发布日期:2015-2-13 浏览次数:3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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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按照《2015年成都市公开招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相关要求,现将进入面试人员资格审核校验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时间:2015年2月26日10:00至16:00

       二、资格审查地点:成都市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四楼402室(成都市青羊区文庙西街4号)。

      三、资格审查所需资料:

       按《2015年成都市公开招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要求,进入面试原件核对校验的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准考证》;

     (二)《居民身份证》;

     (三)《应聘资格审查表》;

     (四)报考岗位条件要求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五)其它与应聘条件相关的证件、证明材料:

       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还须提供学校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原件。

      如系在职者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书面证明;如系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

      报考面向成都市组织选派服务城乡基层的大学生志愿者定向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供服务所在区(市)县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确为志愿者、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已满、经考核合格、未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服务协议、相关考核材料以及服务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报考市属教育、卫生事业单位的岗位,要求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系党政机关在编人员的,须提供工作单位证明报考人是本单位在编职工的正式证明,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系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须提供工作单位证明报考人是本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的证明,以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系企业或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人员的,须提供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工作单位企业法人证书(或党政机关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和社保缴纳存单;系军队复转人员的,须提供服役部队团级及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证明。

     四、原件校验人员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资格条件要求相符。任何环节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合格后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者,视为自动放弃。原件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面试原件校验的,不能进入面试,由此产生的空额由招聘单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特此通知。

 

                     成都市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

                          二O一五年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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