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补助金学生流动时可携带
信息来源:中国教育信息化 发布日期:2016-6-20 浏览次数:3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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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记者近日获悉,河南下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按照《通知》,河南将实行统一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现“两免一补”和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资金随学生流动可携带。

  记者近日获悉,河南下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按照《通知》,河南将实行统一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现“两免一补”和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资金随学生流动可携带。

  统一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2016年补助标准小学每生每天4元、初中每生每天5元,每年按250天计算。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标准按照省定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执行。

  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含民办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2016年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小学每生每年600元、初中每生每年800元。同时,对寄宿制学校按照寄宿生每生每年20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补助,统一城乡不足100人的学校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和取暖费每生每年补助30元等政策;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按每生每年6000元标准补助公用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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