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教育技术装备管理所2013年公招面试考生须知
信息来源:成都市教育技术装备管理所 发布日期:2013-5-17 浏览次数:1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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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考生:

为了你能顺利进行面试,请记住以下须知。

一、面试地点和面试时间:按照面试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准时到达面试地点。

二、工作人员查验材料,参加面试抽签。考生所携带的通讯工具须关闭后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考完离场时取回。

三、面试正式开始后,考生仍未到达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证件携带不齐的,取消面试资格。

四、考生不得穿制服或有明显文字或图案标识的服装参加面试。

五、考生报到后,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号,决定面试的先后顺序,考生应按抽签确定的面试顺序进行抽题、准备面试。

六、根据抽签确定的顺序号,备考考生提前10分钟抽取面试题目在备考室进行准备。抽题后不得离开备考室。

七、面试开始后,工作人员按抽签顺序逐一引导考生进入面试室面试。候考考生须在候考室静候,不得喧哗,不得影响他人,应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候考期间实行全封闭,考生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需上洗手间的,须经工作人员同意,并由工作人员陪同前往。候考考生需离开考场的,应书面提出申请,经考场主考同意后按弃考处理。严禁任何人向考生传递试题信息。

八、凭面试证进入考室,面试时间为每人10-30分钟。

九、考生必须以普通话回答主考官提问。在面试中,考生不论在任何情况下,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考官报告或透露姓名及与个人身份相关的信息,只是以抽签编码代替,否则取消面试资格(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考生须服从考官对自己的成绩评定,不得要求考官加分、复试或无理取闹。

十、考生面试结束后等待宣布成绩,待面试成绩统计校对完毕,当场签字确认面试成绩后应立即离开考场。并带齐随身物品,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

十一、考生应接受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对违反面试规定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进行严肃处理。 

 

成都市教育技术装备管理所

O一三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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