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教育装备类项目的紧急会议通知
信息来源:成都市教育技术装备管理所 发布日期:2014-6-4 浏览次数:3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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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教技发〔2014〕30号

 

关于召开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教育装备类项目的紧急会议通知

 

各郊区(市)县教仪(电教)馆(站)、天府新区成都片区管委会社会事业局: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关于开展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教育装备类项目专项督查的通知》(川教函〔2014〕224号)文件,省教育厅将对我市“农薄计划”教育装备类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和抽查工作。

按照《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教育装备类项目专项督查的通知》(成教函〔2014〕105号)文件要求,我所对各项目县上报的相关资料进行检查后,发现较大问题:一是财政下拨资金计划与各区(市)县上报数据不符;二是按期全面完成“农薄计划”的区(市)县只达到53%,仍有47%的区县未按时完成项目建设;三是全面完成“农薄计划”的区(市)县中有财政下达资金与执行资金不符合等情况;四是较多区(市)县未上交自查报告。

为顺利完成省教育厅对我市薄改项目的专项督查工作,经研究决定,召开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教育装备类项目的紧急会议,具体通知如下:

1.会议时间:2014年6月5日(星期四)上午9:30。

2.会议地点:成都市教育技术装备管理所二楼视频会议室。

3.参会人员:相关区(市)县教仪电教馆站长、负责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教育装备类项目的工作人员。各项目县教仪电教馆站长不得缺席。

4.会议携带资料:

(1)携带(成教函〔2014〕105号)文件中要求填报的附件二中表二资料(实施情况汇总表),要求纸质档、分管局长签字、盖教育局公章。

(2)携带(成教函〔2014〕105号)文件中要求的自查报告,要求纸质档、盖教育局公章。

(3)若市级财政下达薄改专项资金与实际到位资金不符的项目县,需进行文字说明,并加盖教育局公章一并上报。

特此通知。

 

成都市教育技术装备管理所

2014年6月3日

成都市教育技术装备管理所               2014年6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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