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账号发放和使用有关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成都市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 发布日期:2015-1-30 浏览次数:4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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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县教育局,成都高新区、天府新区成都片区社会事业局,市直属(直管)学校:
      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四川省2014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川教函〔2014〕702号)和《成都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成都市2015年“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成教函〔2015〕9号)要求,现将活动平台账号下发和使用等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平台
      四川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scedu.com.cn
      二、设立管理员
      各区(市)县教育局指定专人承担区县级管理员工作,各中小学校指定专人承担校级管理员工作。各区(市)县教育局和市直属(直管)学校在2015年2月3日17:00前向市技装中心上报《区县级、市直属(直管)学校级管理员信息表》(附件1)。
      三、账号下发和使用
      (一)管理员账号发放
      各区县级管理员、中小学校级管理员账号由市技装中心统一发放,区县级管理员及时将辖区学校校级管理员账号下发到校。区县级管理员若发现辖区学校信息有遗漏,请及时上报市技装中心。
      (二)教师个人账号实名注册
      中小学校学科教师在活动平台上完成个人实名账号免费注册,并通过本校校级管理员审核。只有审核通过后的教师个人账号才能正常使用,在活动平台上参加网上“晒课”等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2015年2月6日前,完成全市各区县级管理员、全市中小学校级管理员账号下发。
      (二)2015年3月10日前,各区县级管理员、中小学校级管理员在活动平台中完善资料,完成账号激活。全市中小学学科教师在活动平台中完成个人实名账号申请,校级管理员完成审核。通过审核后,学科教师按活动要求在平台上晒课。
      (三)各区(市)县要按照活动要求,组织开展好对学校信息化主管、校级管理员、学科教师的技术培训工作。区县级管理员、校级管理员相关操作见《账号操作指南》(附件2)。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区(市)县级工作QQ群
      群名称:成都市“一师一优课”;群号:413701515。
      (二)成都市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文庙西街四号)。
      何欣:028-86133967;晁颖:028-86114669。
      附件:1.区县级、市直属(直管)学校级管理员信息表
               2.账号操作指南

成都市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
2015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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