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教技发〔2015〕40 号
各区(市)县教仪电教站(馆),成都高新区、天府新区成都片区社会事业局,市直属学校:
2015年是成都市“十二五”教育信息技术科研课题结题年,根据《成都市教育信息技术科研课题管理办法》文件要求,请各区(市)县加强本地区教育信息技术科研课题的管理和指导,认真组织好市级课题的结题工作,逾期未能结题的单位,将视为撤项处理。现将结题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鉴定对象
尚未完成结题工作的成都市“十二五”教育信息技术科研课题单位。
二、结题鉴定内容
(一)研究成果的质量、数量和效果等情况
课题研究取得成果(包括结题报告、相关物化研究成果,如研究报告、调查报告、专题学习网站、论文、课件和视频资料等)的质量、数量和效果等。
(二)研究资料完善情况
课题研究中的有关重要过程性资料(文字、图片或视频目录等)应及时上传到课题单位空间。资料完善情况将纳入课题结题鉴定评审。(http://xj04.cdedu.com/ktgl/index.asp)
三、结题鉴定流程
(一)课题单位于2015年9月30日前向区(市)县电教馆提出书面结题申请(附件1),经区(市)县电教馆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成都市教育技术管理中心审批。
(二)课题单位所在区(市)县电教馆组成检测组(3-5人),对课题真实性和目标达成度等进行检测,并完成检测报告(附件3)。并于10月30日前提交成果鉴定申请审批书(附件2)、检测报告(附件3)和结题报告。
(三)2015年12月底前,成都市教育技术管理中心组织专家按照结题评审标准,开展结题鉴定工作,形成专家组鉴定意见,并在课题管理平台进行公示。
(四)公示结束后,成都市教育技术管理中心正式公布鉴定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并颁发结题证书。
鉴定结果为“不合格”的课题,需根据鉴定意见进行整改。整改后半年内可重新申请结题。若仍“不合格”,按撤项处理。
四、结题鉴定方式
(一)通讯结题
成都市教育技术管理中心组织专家根据课题单位所提交成果鉴定申请审批书、检测报告和结题报告,结合课题单位空间资料内容,评分并填写鉴定意见。鉴定组组长综合各专家意见,形成专家组鉴定意见,报成都市教育技术管理中心审批。
(二)现场结题
由课题单位汇报课题研究成果,鉴定专家现场审阅相关材料并质询。鉴定专家集体评议,形成专家组鉴定意见,报成都市教育技术管理中心审批。
五、其他
联系人:成都市教育技术管理中心研究室
联系电话:86134132 毛雅雯 张延蓉
特此通知。
附件:1. 成都市“十二五”教育信息技术科研课题结题申请表
2. 成都市教育信息技术科研课题成果鉴定申请审批书
3. 成都市“十二五”教育信息技术科研课题检测报告
成都市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
2015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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