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就《成都市治理"微腐败"工作暂行办法》征求意见
信息来源:“清廉蓉城”微信 发布日期:2017-11-16 浏览次数:3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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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就《成都市治理"微腐败"工作暂行办法》征求意见

   

摘要:市纪委日前召开专家学者座谈会,就《成都市治理 "微腐败 "工作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建议。

(原标题:专家学者齐聚成都市纪委,为了啥?)

为推动多元化组合式治理“微腐败”工作常态长效开展,11月14日上午,成都市纪委组织召开专家学者座谈会,就市纪委起草的《成都市治理“微腐败”工作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征求意见和建议。

座谈会邀请了省市社科院、市委党校、在蓉高校等单位涉及公共管理、预防腐败、法学等方面的知名学者,以及市监察局特邀监察员、媒体代表共计10余人参加。

座谈会上,市纪委有关负责同志就《办法》的制定背景、目的及相关修改过程等向与会专家学者作了简要说明,对内容进行了重点讲解,并表示,此次邀请专家学者参加座谈会,就是要当面倾听意见和建议,凝聚大家的智慧,把《办法》修改得更好、更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与会的专家学者一致认为,成都市出台《办法》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一项创新性工作,必将有效促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具有较强的操作性和实践性。各位专家学者纷纷畅所欲言,提出了许多有见地、有针对性的修改意见和建议。

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市预防腐败局局长马琳对与会专家学者认真研究《办法》征求意见稿并提出很好的意见建议表示感谢。他指出,《办法》是在专项治理工作经验总结和前期调研基础上形成的,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抓好“最后一公里”的创新举措,这项工作很有意义。下一步,要在起草《办法》过程中,体现高标准和守底线的原则,把握“查”与“治”的关系,充分吸纳专家学者的意见建议,进一步认真推敲打磨《办法》征求意见稿,特别要突出各级党组织的主责作用,主动发现、整治“微腐败”问题,以治促建,持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和战斗力,真正解决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问题,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现场声音

四川大学 左卫民教授

制定出台《办法》切合民心,抓住痛点,很有必要。“微腐败”的定义一定要抓住本质,它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能切实感受的腐败问题。

西南交通大学 陈光教授

《办法》中强化社会宣传的内容,是纪检监察工作的一种工作方式和模式的创新,是治理腐败的一种模式的创新。

市社科院 王苹副院长、研究员

这个《办法》具有前瞻性、站位较高,既管了宏观长远又很落地很实在,具有很强的操作性。

四川大学预防腐败研究中心 李建华教授

《办法》要重点体现十九大提出的党领导一切、以人民为中心、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监察体制改革等重要要求,要牢牢抓住治理谁、谁治理、怎么治这三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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