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中小学校校园管理机构的通知
各区(市)县教育局、高新区社会事业局:
中小学校的校园管理是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它涉及到校园规划、校舍建设和维护、校园安全管理、校园绿化和文化建设,以及校舍档案和国有资产管理等日常工作。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校校园日常管理工作,规范校园管理行为,提升校园管理工作的层次,成都市教育局已明确成都市教育技术装备管理所为成都市校园管理工作的管理机构,下发了《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校舍规范管理达标评估工作的通知》(成教技【2008】3号)等文件,对校园管理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为落实完成好此项工作,各区(市)县教育局、高新区社会事业局要高度重视,尽快落实分管领导、职能部门和工作人员,明确职责,形成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校园管理工作机制,并制订出校舍规范管理达标评估工作规划、方案。请2008年5月20日前将落实的管理部门、负责人及成员情况按附表内容填写,并将校舍规范管理达标评估工作规划、方案等,以书面形式报成都市教育技术装备管理所房管基建科。
特此通知。
附表:区(市)县教育局校园管理工作职能部门情况表
成都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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