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招委、教育局,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各直属学校、市管民办学校:
为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学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工作,现将2011年全市初中理科实验操作考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强化管理,规范全市初中“实考”工作。
2011年,我市将继续把全市初中理科实验操作考试(以下简称“实考”)列入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考试内容。全市“实考”工作在成都市中学理科实验操作考试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一)的领导下统一进行。为进一步加强对“实考”工作的领导,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年初中毕业生升学实验操作考试、高中毕业会考理科实验操作考查工作的通知》(技函【2011】9号)及成招考委〔2011〕10号  关于印发《成都市2011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统一招生(招收初中毕业生)考试工作实施规定》的通知要求,在考点设置、考务培训及考试的组织上规范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切实做好“实考”的组织工作,确保今年“实考”工作万无一失。
二、认真准备、精心组织、确保今年“实考”工作顺利进行
(一)各区(市)县在“实考”的组织实施中,必须认真学习《成都市2011年初中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实施方案》(见附件二)和《成都市2011年初中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工作手册》,严格按照其要求进行组织实施。在考试实施过程中,各考点要高度重视考试安全工作,对考点发生的各种偶发事件要及时上报,及时处理,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
(二)各区(市)县教育装备部门、各直属学校、市管民办学校要按照课程标准和教材的要求作好学校教学仪器设备的装备情况检查,补充完善实验仪器设备和实验所需耗材,做好“实考”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为“实考”工作的顺利进行做好物质保障。
(三)各区(市)县要认真做好考试后试卷的回收、保管、成绩录入及成绩数据的报送工作,确保考试公平公正及考试信度。
三、严格收费标准,加强考务费的管理。
“实考”考试费与中考报名考试费合并收取。各区(市)县、市直属学校、市管民办学校要严格按照省教委、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规范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报名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川价函[2006]72号)文件的要求,严格执行,不得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更不得搭车收取其它费用,并自觉接受财政、物价、审计部门的监督和社会监督。同时,要加强“实考”考务费的管理工作,做到专款专用。
四、几项具体要求
(一)考试及上报数据时间:今年“实考”的时间在 5 月15日前完成。各区(市)县在4月12日前按附件三的要求将参加“实考”的考生人数上报市技装所(含市直属学校、市管民办学校参加“实考”的考生人数);5月25日前按附件四的要求将实际参考人数、合格人数上报市技装所备案。
(二)各区(市)县按照成都市招办2011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实施细则及成都市初中理科实验操作考试领导小组的有关要求制定其2011年初中物理、化学 “实考”实施方案,并于 4 月15日以前上报市中学理科实验实验操作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经审批后方可实施。
(三)市直属学校、市管民办学校的“实考”工作,由其“中考”报名所在城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四)往届生、外地回城生均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实验操作考试。
(五)“实考”的内容严格控制在教育部教学大纲及教材规定的学生必做的分组实验范围及省上统一制定的学生实验操作规程之内。在实施过程中,各区(市)县、各校不得自行编写任何复习资料或复习题增加学生的负担。
五、成都市外国语学校、成都市实验外国语学校、成都市第五十二中学、成都市树德联合学校的“实考”工作由金牛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成都市树德中学(光华校区)、成都市三原外国语学校的“实考”工作由青羊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成都市盐道街外国语学校的“实考”工作由锦江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附件
1、成都市初中理科实验操作考试领导小组
2、成都市2011年初中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实施方案
3、成都市2011年初中理科实验操作考试报名情况表
4、成都市2011年初中理科实验操作考试情况汇总表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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