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教技发〔2012〕11号
关于开展2012年“成都市现代教育技术示范
学校”创建与复查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县教仪电教站(馆):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今年“成都市现代教育技术示范学校”的创建与复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2年“成都市现代教育技术示范校”创建工作:
各区(市)县教仪电教站(馆)应严格按照《成都市现代教育技术示范学校配备标准》(2012修订稿)、《成都市现代教育技术示范学校评估细则》(2012修订稿)以及《成都市现代教育技术示范学校创建工作指南》的要求,于4月底以前将相关材料上报市技装所研究室。2012年“现代教育技术示范校”数量原则上控制在15所以内,请各区(市)县严格按照配备标准和评估细则进行初查和申报。市上将结合现场调研、区域分布情况、迎检准备条件等情况,组织对申报学校的评估验收。
二、复查工作:
为巩固“成都市现代教育技术示范学校”的创建成果,全面提升我市中小学信息化管理及应用的水平,充分发挥现代教育技术示范校的辐射带头作用,经研究决定从今年起对“成都市现代教育技术示范学校”组织开展复查工作。
1、复查范围
2009年前(含2009年)获得“成都市现代教育技术示范学校”称号的学校,分两年完成复查工作。由各区(市)县制订并上报分年复查计划(原则上今年完成50%学校复查工作,余下学校明年完成)。
获得“四川省现代教育技术示范学校”称号的学校不在本次市级复查范围之列。但需按照《四川省中小学现代教育技术示范学校评估标准》(2009修订稿)于上半年完成自查工作,并在9月底以前将复查评估表和自查报告上报成都市教育技术装备管理所备案。
2、复查申报程序及办法
学校根据《成都市现代教育技术示范学校评估细则》(2012 修订稿)进行复查自评,同时完成自查报告, 填报《成都市现代教育技术示范学校复查评估申请表》。自评合格(得分在270分以上)后向区(市)县教仪电教站(馆)申报;区(市)县教仪电教站(馆)按《评估细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并签署意见后于6月20日前向成都市教育技术装备管理所提交自查报告及《成都市现代教育技术示范学校复查评估申请表》,同时按照《成都市现代教育技术示范学校评估细则》(2012 修订稿)C级指标提交相应资料的电子文档。由技装所组织成立复查验收小组,依据相关的《评估细则》,通过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等方式对相关学校进行随机抽查。
3、复查时间
2012年10月中旬至11月底。抽查时间及抽查学校名单另行通知。
4、结果认定
对复查达到《评估细则》要求的,将继续认定其为“成都市现代教育技术示范学校”。对不申报复查及复查不达标的学校,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仍未达标者,将上报成都市教育局,并建议取消其“成都市现代教育技术示范学校”称号。
三、联系方式:
研究室电话:86146641
联系人:邓雪梅  374360280@qq.com
附件:
1、成都市现代教育技术示范学校配备标准(2012修订稿)
2、成都市现代教育技术示范学校评估细则(2012修订稿)
3、成都市现代教育技术示范学校创建工作指南
4、四川省中小学现代教育技术示范学校评估标准(2009修订稿)
5、成都市现代教育技术示范学校申报表
6、成都市现代教育技术示范学校复查评估申请表
7、四川省中小学现代教育技术示范学校复查评估表
二〇一二年二月
主题词:教育技术 示范学校 创建 复查 通知
成都市教育技术装备管理所   2012年3月20日印发
 (共印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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