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教育部印发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09〕80号),责成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负责教育系统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组织实施,承担业务培训、定级备案审核及重要信息系统的安全等级测评等工作。随后,教育部批准成立了测评中心,挂靠教育管理信息中心,具体承担以上工作的同时,还负责教育行业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标准规范研究以及提供定级咨询、信息安全风险评估、信息安全体系设计、网站安全监测等信息安全服务。
测评中心的成立,为教育系统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实施提供了技术支撑,教育行业三级及以上信息系统的测评工作将由该机构组织实施。同时,测评中心还将按照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规定,配合各级教育主管部门继续推动教育行业信息系统的定级、备案、建设整改以及督导检查等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通过等级保护工作的落实切实提高教育信息系统安全防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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