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级协议》重要更正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09-3-10 浏览次数: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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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县电教馆(站)及教育信息化建设、管理部门:

 

200936挂网下发的《区级协议》中,第6页第(1)中的“乙方应确保向甲方提供的数据网络中心互联网出口、公网IP地址、专网的各用户接入以及区域主干、城域骨干等市域全网链路全年12个月7X24小时的安全、稳定与畅通”更正为“………. 12个月7X24小时的安全、稳定与畅通”。

挂网资料对此已作修正。 特此通知!

由此带来的诸多 不变,谨请见谅!

2009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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