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成教技发[2008]1号
各区(市)县教育局,各市直属学校:
为了加强学生升降课桌椅的管理,做到使用时保证学生有一个健康良好的坐姿,从而有利于提高学习效率,减少疲劳和不舒适感,保证青少年学生身心的健康成长,凡配备学生升降课桌椅的学校,应根据学生的身高,于每学期开学前调整学生升降课桌椅的桌、椅高度。调整标准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学校课桌椅功能尺寸》(GB/T3976-2002),具体规定见附表。
附件:1、成都市中小学课桌椅尺寸表
2附件
联系我们
(电话)028-86133248 接听时段:工作日9:00-12:00;13:00-17:00(寒暑假除外)
(邮件)CDJYjzbgs@chengdu.gov.cn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同兴路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