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农村薄弱学校改造计划2012年资金安排及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成都市教育技术装备管理所 发布日期:2012-8-10 浏览次数:3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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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县教仪(电教)馆(站):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技术物资装备处下发的《关于做好2012年农村薄弱学校改造计划教学装备类资金安排及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技函[2012]52号)和市财政局《省补助成都市2012年农村薄弱学校改造计划中央资金分配表》的要求,为做好农村薄弱学校改造计划2012年度实施工作,请各区(市)县教仪(电教)馆(站)认真梳理项目,制定改造计划,通过软件上报薄弱学校改造项目的教学实验仪器设备、体音美卫器材改造计划、多媒体远程教育设备方案。现对项目申报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以下几类学校不能申报教学仪器设备、音体美器材类项目:

   1、城市学校不能申报

   2、职业中学不能申报

   3、高完中不能申报

   4、民办学校不能申报

二、2010年、2011年已安排教学实验仪器设备、体音美卫器材类资金项目的学校2012年不得重复申报该类项目。

三、图书项目可以跨年度重复申报,但单个项目学校最高不能超过20万,只能填5101520万,最后结余的加在一所学校。

四、填表要求

1、教学仪器设备配备按《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的通知》(川教[201161号)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初中理科、小学数学及中小学音乐、体育、美术、卫生、劳动技术教学仪器配备目录〉的通知(川教函[2007]168号)执行;
   2
、图书配备按照教育部《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修订)》执行,生均图书达到小学15册,初中25册。

3、请各区(市)县于2012817日前将薄弱学校改造项目通过软件上报市技装所。

4、多媒体系统严格按照1.5万元/套进行预算,中央补贴50%

5、市财政局分配的中央薄改资金已录入软件,详见软件中相关数据。

6、金堂县、蒲江县、新津县、邛崃市、青白江区的中央薄改分配资金须用于2012年的提升工程项目,且中央薄改分配资金已纳入相关区县提升工程项目资金总安排当中。

7、联系人:设备科:孙鹏13882257845;电教科:魏佳13908228196

 

 

 

成都市教育技术装备管理所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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