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教育技术装备管理的通知
信息来源:成都市教育技术装备管理所 发布日期:2013-8-23 浏览次数:3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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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县教仪站:

9月上旬成都市将接受教育部“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的督导检查。为确保检查顺利通过,各区(市)县教仪站应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切实加强学校教育技术装备的常规管理工作。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各区(市)县教仪站应督促和指导学校全面完成教育技术装备设备的拆包入柜和登记建账工作。各功能室的教学仪器明细账必须账目清楚,做到仪器设备“账、卡、物”相符。

二、学校各功能室的设备设施管理科学、规范、合理。做到存放整齐、保管妥善。各项管理制度完善,装框上墙,并进一步加强各功能室的文化建设 

   三、全面清理和维护教学仪器、设备和器材,保证其完好率达标。认真排查并消除安全隐患。

四、学校各功能室的设施设备资料齐备,各种活动记录完善,档案管理较好。

五、认真整理上一学年的实验日志,检查其是否记录完善。

 

 

成都市教育技术装备管理所

                             2013年8月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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