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开展第八届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1-9-16 浏览次数:3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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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教办函〔2011〕48号

各区(市)县教育局、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各直属(直管)学校:

     为促进全市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工作,普及信息技术知识,激发广大中小学生学习、探索、掌握和运用现代科学技术的兴趣,提高科学素养,培养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结合中央电化教育馆将举办的“第十三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的有关精神,市教育局决定于2011年9月至2012年4月,在全市组织开展成都市第八届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现将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成都市教育局
承办单位:成都市教育技术装备管理所、成都市教育学会教育技术专业委员会
活动办公室设在成都市教育技术装备管理所。
二、活动对象和分类
(一)对象:全市高中、初中和小学的在校学生。
(二)“活动”分类:
“活动”分为电脑作品评选(简称“评选项目”)和电脑机器人竞赛(简称“竞赛项目”)两类。
1.评选项目
小学组:电脑绘画、电脑动画、电子报刊、网页
初中组:电脑绘画、电脑动画、电子报刊、网页
高中组:电脑艺术设计、电脑动画(二维)、电脑动画(三维)、网页、程序设计
2.竞赛项目
小学组:机器人灭火、机器人足球竞赛、机器人工程挑战赛
初中组:机器人灭火、机器人足球竞赛、机器人工程挑战赛
高中组:机器人灭火与搜救、机器人足球竞赛
三、奖项设置
(一)个人荣誉奖项
1.评选项目:
按照学段组别设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一等奖占参评总数的8%,二等奖占12%,三等奖占20%);并设优秀指导教师奖。
2.竞赛项目:
按照学段组别分设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并设优秀指导教师奖。
(二)集体荣誉奖项
设优秀组织奖7个。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各区(市)县活动由区(市)县教育局组织,直属(直管)学校由本校组织,各区(市)县、学校要建立相应的机构并指定专人负责本次活动。
(二)高度重视,加大对活动的宣传和组织力度。要充分认识本次活动的主题和意义,利用校园广播、校园电视台、校园网、板报、海报等进行广泛宣传,通过培训、讲座、竞赛等方式,引导和鼓励广大中小学生积极参加电脑制作活动。
(三)抓好各区(市)县、学校要按照《活动指南》规定的时间和步骤,认真作好工作部署,及时收集活动中的文件、简报、总结、活动图片等相关资料,并按时上报作品和相关资料。
五、本次活动的具体组织工作及要求以《成都市第八届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指南》的详细规定为准,该《活动指南》发布在“成都教育在线”网站上( http://www.cdedu.gov.cn/subject/dasai3/index.html)。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三日


第八届电脑制作活动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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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成都市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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