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关于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工作
一是确保完成三年规划任务。督促各地按照国务院文件要求,在工程实施期限满三年时,完成经省级人民政府审定通过的三年规划改造任务。二是加强工程质量建设监管。指导各地继续加强制度建设和监督检查,严把竣工验收关,确保竣工项目安全使用,坚决杜绝出现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事故。三是深入推进信息系统应用。督促指导各地进一步核准已录入数据、同步录入校舍加固改造信息、推进市县两级数据中心建设,进一步发挥中小学校舍信息系统对校舍安全工程和义务教育学校建设的支撑作用。四是探索建立安全制度体系。充分利用校舍信息管理系统平台,探索建立校舍年检、安全预警、安全信息发布和安全责任追究等制度,形成长效机制,常抓不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