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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教技发〔2014〕48号 |
关于成立成都市城乡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提升工程工作协调小组的通知
“4+2” 区(市)县(蒲江县、新津县、邛崃市、金堂县、青白江区、大邑县)教仪电教站(馆),四、七、九中:
为确保按时完成2014年成都市城乡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提升工程任务,经市技装中心主任办公会研究,决定在 “4+2” 区(市)县(蒲江县、新津县、邛崃市、金堂县、青白江区、大邑县)及四、七、九中成立工作协调推进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区(市)县教仪电教(馆)站长担任所在区(市)县的组长,副组长分别由项目所在学校的分管校长担任,负责项目总体协调、督导。
二、联络员由市技装中心科室中层干部担任,负责项目具体联络、协调、推进,并于每周五12:00前以书面报项目具体实施进度。
三、项目质量验收人员负责协调、组织履约验收和质量检测工作;中标企业代表负责按照合同和项目要求落实履行职责;质量检测院的相关人员负责实施质量抽检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项目小组名单
成都市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
2014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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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公室 2014年11月10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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