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备设施统计培训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08-6-5 浏览次数:4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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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教育技术装备管理所
关于举行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备设施统计培训的通知

各区(市)县教育局、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各直属学校:

根据《成都市教育技术装备管理所关于开展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备设施数据统计及培训的通知》(成教技发[2008]21号)文件精神,为切实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备设施的信息化管理,规范统计范围和口径,确保区(市)县管理部门及学校掌握软件功能,保障统计数据通畅的上传下达,经研究,决定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备设施统计培训,培训分为市级培训和县级培训。现将有关要求和培训安排通知如下:
一、市级培训
1、   参培人员:各区(市)县教育局、高新区社会事业局装备管理人员、网管人员。
2、   培训时间:2008年6月11日(星期三),一天(具体安排见附件)。
3、   培训内容:统计数据填报要求,学校端软件功能的演示,教育局端软件的演示及操作。
4、   培训目标:参配人员应掌握软件的填报、汇总统计等功能,明确数据填报口径,并承担本区(市)县学校数据填报口径的培训工作。
5、   培训地点:成都市教育技术装备管理所(文庙西街四号----附楼二楼培训机房)
二、县级培训
1、    培训对象:区(市)县教育部门及集体办独立建制的小学、九年一贯制、单设初中三类学校校产管理人员(总务主任、实验和电教管理人员、计算机操作人员)。
2、    培训时间:见附件。请各区(市)县确定本县的培训时间后,报市技装所网站技术部。
3、    培训内容:统计数据填报要求,学校端软件功能的演示及操作。
4、    培训地点:各区(市)县已经确定的县内培训机房,培训机房应无安全隐患。
5、    培训条件要求:为保证培训质量和辅导效果,区(市)县培训所需网络教室的微机数量至少要满足参培学校每校一台可进行操作。网络教室需具备正常运行的多媒体教学系统和可进行授课培训所需的话筒及音响(适用即可)等条件。
6、    市直属学校(特殊教育学校、52中两校)参加金牛区的区级培训。

附件:成都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备设施统计市、区级培训安排表

成都市教育技术装备管理所
二00八年六月五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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