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举办教学仪器设备质量监督检验员培训班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市)县教仪电教站:
根据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宣传服务中心文件《关于举办教学仪器设备质量监督检验员培训班的通知》(川质监宣培[2008]3号)文的要求,请你们按照通知的具体规定,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同时请填好回执表格(见附件)于2008年4月18日前传真到设备管理科。传真电话:86143761
二00八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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